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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航強迫懷孕空服員留停構成性別歧視,應立即返還懷孕空服員薪資!

2026年5月29日

虎航強迫空服員一旦懷孕,只能申請留職停薪,剝奪懷孕空服員的工作權,嚴重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經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稱本會)協助多位會員爭取權益,桃園市政府性別平等工作會(下稱桃市府性平會)已認定,虎航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懷孕歧視成立。

空服員工作型態特殊,懷孕期間難以在高壓的機艙中工作,大部分航空公司均會協助空服員在懷孕期間暫時轉調地勤工作,以維護性別平權,更避免懷孕空服員的薪資中斷、影響生計,然虎航成立以來,過去多年未提供暫時轉調其他工作的選擇給懷孕空服員,更直接訂立懷孕留停辦法,規範空服員懷孕就要先辦理留停,嚴重牴觸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本會嚴正表示,懷孕不是過錯,懷孕空服員不應被強迫只能選擇留職停薪。航空公司不能一方面禁止懷孕空服員繼續執行空勤,一方面又不協助調整合適工作,導致空服員在懷孕期間、亟需經濟支持之際,反而薪資中斷、影響生計。

本案更非虎航第一次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會此前已協助多位虎航員工爭取權益,虎航於115年以來,已有三起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案件被裁罰:兩案為「育嬰留職停薪予以不利處分(薪資)」,分別罰鍰30萬元;一案為「產假予以不利處分」,罰鍰4萬元;三案合計罰鍰64萬元。再加上本案懷孕歧視,總罰鍰已近百萬,足見虎航嚴重欠缺性別意識,內部規範也對懷孕或有育嬰需要的員工極不友善,屢屢發生差別待遇。

本案經桃園市政府性別平等工作會審定,認定台灣虎航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懷孕歧視成立,虎航即不應再以內部規範凌駕國家政策和法令,而拖延返還懷孕空服員的薪資,虎航的違法行為導致懷孕空服員薪資中斷,就應立即返還薪資,讓受害者回復原有之權益。

賴清德總統和勞動部日前才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預計增設多項對懷孕、生產、育嬰家庭的支持措施,但不管法律保障再多,如果不能嚴格落實到職場上,各種性別歧視、懷孕歧視頻頻,更難改善少子化。虎航是台灣指標企業之一,去年才風光上市,淨利轉虧為盈更屢創新高,前董事長陳漢銘高升華航總經理,現任董事長黃世惠更是航空業第一個女性董事長,絕對有條件落實性別平權,而非讓虎航淪落成「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破網漏洞。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籲請虎航:應立即返還本案會員因懷孕被強制留職停薪期間所未能領取的薪資,以及因育嬰留停被不利處分所影響的薪資和獎金。

📞新聞聯絡人:秘書長周聖凱093371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