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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行為已完備!請政府修改勞動三法!建立公平勞資關係!】

勞動部回答與工會新聞稿

2019年12月18日

【爭議行為已完備!請政府修改勞動三法!建立公平勞資關係!�】勞動部回答與工會新聞稿

💪工會訴求一:目前已開3場爭議行為工作坊,請問勞動部對於罷工預告等限縮勞工爭議行為看法為何?

🏢勞動部:無特定立場,開工作坊只是為了蒐集意見。

💪工會訴求二:現行工會組織率只有7%,籌組工會門檻過高;然而,對於雇主打壓工會、無預警停業等違法行為,卻因罰鍰過低而毫無強制力,顯示勞動三法、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均有迫切修法之需求。工會已於2年前提出大解法修法意見、今年7月提出勞動三法修法意見,請問勞動部何時著手相關工作坊,推動修法?

🏢勞動部:勞資關係科金科長現場表示已聽到工會訴求,會謹慎評估;而工作坊現場王厚偉司長表示只要工會提出,即可規劃辦理修法工作坊。

-----------------工會新聞稿--------------

【爭議行為已完備!請政府規範無預警停業!】

勞動部以今年航空業發生機師及空服員工會罷工,影響旅客權益為由,召開四場「完善爭議行為座談會」,今天將是最後一場。勞動部雖說此系列座談會不預設立場,但截至目前為止,三場會議都集中討論如何限縮工會罷工權之行使,包含設立罷工預告、罷工授權期、強制仲裁、限縮罷工糾察線設置權等,討論比例嚴重失衡,甚至有偏向資方之嫌。

【💪💪檢討爭議行為,不如檢討勞動三法!💪💪】
對於勞資爭議行為的檢討,在今年7月31日,已經有超過不同產業、地區的10家工會組織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通盤檢討勞動三法,因為到即將年底的現在,台灣整年度發生的罷工,也就是這兩場罷工而已,而這兩場罷工從外觀來看,都是談判雙方皆有所退讓,並非如105年華航空服員罷工時,中華航空公司被迫接受七項訴求,可見台灣的勞資問題從來不是罷工過多,或是勞工運動力量過強,政府又為何特別針對這兩場罷工召開多場會議,而不是讓整體性的勞動協商環境可以更為健全?

在今日即將召開的最後一場座談會上,勞動部終於要開始討論針對資方反制罷工、打壓工會的因應作為。但是,目前勞動三法對工會保障仍然不足,包括工會籌組需30人,門檻過高;限制產職業工會的陪檢權;產職業工會協商門檻過高,促使平等對話難以發生;對工會協商代表重重限制;更重要的是,無論是雇主違反勞基法、職安法,或是打壓工會被裁定屬實,均裁罰過低,缺乏強制力。

在台灣,工會覆蓋率只有7%,罷工事件更大幅落後於全世界,顯見勞資雙方在資源與法令保障權益已經是極為不對等。本會亦十分擔心,所謂的完善爭議行為工作坊,最後是否將得出更加限縮勞工爭議權,卻仍然對資方放水的會議結論?

【😈😈遠航爭議未解決,先限制罷工權?😈😈】
上星期五,遠東航空公司發生突襲性停飛,甚至公司召開記者會宣布結束營業,但隔天董事長又出面說要繼續營運的混亂風波,到現在都還沒有解決,嚴重影響旅客權益。

從附圖對於 「長榮空服員罷工」 以及 「遠東航空無預警停飛」 的對照表可以看出,罷工絕對不是洪水猛獸,罷工前有明確的法定程序,而且也不會像這次遠東航空公司在無預警停飛前,還出現機票促銷的訊息,罷工後也可以增加勞動條件提升,工會開始有參與企業經營的機制,讓員工對於公司更有向心力,但航空公司突襲停飛後,勢必讓員工人心惶惶,即使繼續運作都可能產生高流動率,因此事實證明,影響旅客和勞工權益最為嚴重的,就是近年一再突襲停飛的航空公司。可惜從復興關閉到遠東停飛,政府沒有對此作出檢討,卻是檢討促進勞動條件提升的爭議行為,因此,我們今天所有的工會在此呼籲勞動部,應先檢討無預警停飛之違法雇主,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全面檢討勞動三法,讓勞資協商能發揮更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