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協助幹部陳瑞雯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成功,華航公司應繼續雇傭】
本會第一屆會員代表陳瑞雯,106年5月被華航公司放大懲處、非法解雇,雖然勞動部裁決委員會未能及時還給陳瑞雯公道,但經過民事法院一審、二審皆認定,華航公司是非法解雇,應恢復雇傭關係。
本會在民事訴訟一審勝訴後,也協助本會幹部陳瑞雯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今日再度傳出好消息,法院裁定在本案見終結確定以前,華航公司應繼續雇傭本會幹部陳瑞雯,並按月給付原薪資。
當雇主對勞工作出非法解雇、調職、減薪的情況時,勞工要透過訴訟之路討回公道的過程極其漫長,心理承擔跟經濟壓力都十分緊迫沉重,但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成功機率卻很低,非常高興本案能作出對勞工有實質幫助的裁定,希望以後可以有更多這樣子的案例。
最後特別感謝一路協助民事訟訴的 劉冠廷律師、 楊貴智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