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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立院修法保障員工請假權益、

禁止病態的企業文化

· 工會活動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聯合採訪通知(敬邀各界聲援):

📍請假被懲罰,只會讓空服員生更多心裡的病。

📍請立院修法保障員工請假權益、禁止病態的企業文化。

時間:114年10月15日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大門(臺北市中山南路1號)

📞新聞聯絡人: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0933715209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監事會召集人李瀅0927899210

長榮航空對空服員的請假規定特別「苛刻」,一但請假,考績會被影響,還會同時限制空服員選班、調班的資格,不只病假會被影響,請特休、請天災假保護自己在颱風期間不出勤,也全部都會面臨以上的懲罰。更荒謬的是,如果剛好病假落在國定假日期間,還會被加重苛扣考績,在一般人休息的時間中,空服員連生病、養病都被教育成是你的過錯,請假天數變多,還會被主管約談為什麼你請這麼多的假,但生病並不會因為被約談就好起來,只會讓空服員被教育成,公司和主管總是沒有錯的,錯的是你沒有將自己照顧好,於是我們就要長期生著心裡的病。

這不只是空服員的病,也是許多臺灣勞工共通的病,我們都被不把員工當人看的職場文化PUA太長的時間,所以本案才導致許多臺灣勞工都跟我們空服員一樣感同身受,但這目前都沒有辦法透過法律解決,桃園市政府稍早更公開說全部都合法,刁難空服員請假的規定都合法,這樣子的法、不能保護你我身心的法,應該被改變。

立法院明日上午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議程中,預計也會討論長榮航空空服員的職場健康,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將於明日上午10點前往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開請立院諸公和高官們,修法保障員工請假的基本權益:

一、現有法定病假天數30天內,應有一定天數被保障,禁止雇主因為員工請病假而有不利待遇。

二、申請特別休假和天災期間不出勤,也是員工基本權利,所有天數都應禁止雇主因為員工請特別休假、天災假而有不利待遇。

三、不利待遇不應該僅限於全勤獎金,以考績、班表、升遷等方式箝制勞工請假,也包含國定假日被加重懲罰、相關權利被剝奪等,主管機關都應該明定為不利待遇的樣態,以免雇主無限擴張管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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