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網站

長榮工傷申請經驗分享

2019年4月18日

會員LW工傷分享2019/04/18

一、工傷後第一時間你該做什麼?

1. 找證人目擊者。
2. 請cp拍照寫報告。
3. 該pnc就pnc。
4. 回台後立即去就醫。
5. 若是上下班途中請看一下四周監視器所在位置以利後續調閱動作。(對,就算有筆錄公司還是會要求事發現場錄影或是懷疑你的行駛器過於老舊)

二、就醫時該注意什麼?

1. 診斷醫囑
一開始的診斷醫囑非常重要,例如左踝前距腓韌帶撕裂傷約5公分、周圍組織充血腫脹導致壓迫神經等細節要寫清楚,若是概括為左踝扭傷,那麼後續勞保局審核也會抓瑕疵,增加補助核准的困難度。

另外診斷醫囑上也「不要寫上」其他後續造成的病症,例如左踝扭傷造成膝蓋軟骨退化、左後腰疼痛,勞保局審核會說:這不屬於工傷範圍並拒絕核發補助。

2、休養醫囑
請醫生詳細寫上不宜久站走動,宜「在家」休養幾日,或暫不適宜日常走動、暫不宜從事飛行工作等。

3、證據收據保留好
X光片、超音波、復健資料等請用生命保護,到手後也記得拍照留檔。

三、要不要申請特休調DO來抵工傷假?

1、公司用話術嚇你

「我們要等勞保局審核補助通過後才能算工傷假,但不曉得你這個會不會被審過喔。」等等之類的讓你心存害怕而做了申請特休調DO的傻事,但在結果尚未定論前,特休和DO留到最後的最後不行再拿出來抵。

2、不想影響後續RQ資格

可以請管理課特別為你註明讓你保留申請資格。

四、錢怎麼算?

請看其他學妹po文解說。

五、那麼公司沒有在第一時間認定工傷假是否違法?

講到重點了。

我在提出勞檢後,收到「難以認定公司有違法事實」的回覆公文,去電勞檢員得到的回覆是:「 勞基法內工傷假別認定有一條是 在對工傷認定有疑慮前得以普通傷病假代之,代其工傷認定後再更改為工傷假。」公司也因咬著此法條但書,且我的案子經過太久,故讓勞檢員難以認定公司有違法事實。

我不知道受個工傷後,工傷假還要千辛萬苦爭取還不一定會有,整天接8樓電話問你要不要GD、帶證明回來公司看航醫的提心弔膽、想到就哭的日子總是問自己我到底欠了你什麼。

你認真工作受了傷,到頭來人家才不同情你還會懷疑你裝病,到底真的是外界說的幸福企業?還是社會真的沒救了?

好了,以上我的工傷假事件纏鬥了2年多,不止讓我的考績連續2年低於60分並last2,還沒有績效沒有年終沒有加薪,是不是史上最悲慘?

但也因此,我們不能繼續忍受公司工傷假認定程序的不公,如果我們繼續容忍繼續寬貸,那麼相同的壓榨只會不斷的發生:任何關於工傷假認定程序不公的相關勞檢請在第一時間提出,不要猶豫!

最後,謝謝幹部第一時間去公司跟勞檢員一起勞檢我的案子,雖然目前定論如此,但是勞檢員建議我可以提出傷後復健收據資料去爭取工傷認定天數。

關於工傷假認定程序不公我們還有好長的路要走,但是我真心謝謝工會的幹部 陪伴我走過這條血淚路程,工會有你們真棒,而我們有工會,很幸運。

祝各位飛行平安順利,趟趟開心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