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長榮空服員為爭取改善過勞、提高勞動條件、反對威權管理,發動罷工,然長榮航空隨即採取報復行為,對本會和本會幹部、秘書處等12人求償34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即判決本會從罷工過程、程序、目的、手段、訴求都全無不法,但長榮航空仍不放棄上訴,而最高法院4月25日終於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本會對此結果表示肯定。
這場歷時六年的訴訟,是資方以法律資源嘗試報復工會和工會成員的策略行動,也是對工人團結意志的考驗。從勞動現場到抗爭現場,再到法律的戰場,我們始終沒有放棄,因為我們知道,我們不只是為個人而戰、也不只是為空服員而戰,而是為所有勞工的將來,爭取不用為挺身罷工而付出懲罰代價的權利。
這條路上也不總是順遂,長榮航空的報復性訴訟,讓部分會員和社會大眾誤解罷工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勞動部和高等行政法院曾認證長榮航空的報復性訴訟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後續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憲法法庭也不受理本會釋憲申請,讓罷工權的法律保護變得更為脆弱。
今天本會在民事訴訟的終局勝訴,不只是法律上的勝利,更是對工會自主與罷工正當性的集體支持。我們感謝每一位堅守崗位、聲援工會的夥伴,這份勝利屬於你們,也屬於所有相信團結、堅持正義的勞動者。
我們會始終站在這裡,讓空服員被看見、被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