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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規則》新制明年上路

病假未逾10天不得有不利處分、全勤獎金按比例扣除

· 政府政策

來源:中央社

長榮空服員抱病執勤逝世後,促病假制度改革推動,勞動部昨天正式公告勞工請假規則,明訂勞工請病假一年未逾10天,雇主不得有不利處分,全勤獎金也應按比例扣除,115年上路。

勞動部昨天正式公告勞工請假規則,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今天表示,法規增訂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天者,雇主不得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有不利處分,另外也增訂全勤獎金扣發時,應按請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

黃琦雅舉例,假設勞雇雙方約定每月正常工時工資為新台幣3萬3000元,其中3000元為全勤獎金,勞工在某一個月請病假1天,其他工作日都有出勤,則該月全勤獎金扣發不得超過100元(3000元÷30日)。

黃琦雅強調,法規明定,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超過10天者,雇主進行相關人事考核時,仍應以其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可僅以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作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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